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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组织开展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宣传教育活动 “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出台措施护航学校发展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9-06-20点击数:

本网讯(通讯员 王志民/文 马忠/图)日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校园安全严厉打击侵害校园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的通告》。近期,保卫处为切实保护好开云手机登录界面校园和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扩大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校园公共秩序、侵害校园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的知晓率,按教省育厅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统一印制了该公告,并在在鲁巷及关山校区学校大门口、学生公寓、家属楼、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学校重点部位进行了张贴。

此项举措扩大了师生员工知晓面,形成了维护校园安全、严厉打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的全校共识。

《通告》包括五个方面内容:依法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及包庇、纵容的人员;依法严厉打击针对学生、教师的人身伤害行为、暴力犯罪人员;依法严厉打击扰乱校园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校园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人员;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理优势,依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保卫处还将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制作大学生安全告知书、全国国家安全教育、全国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电动车消防安全、实训室消防安全、警惕“非法校园贷”、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展板,在校园开展系列安全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责任编辑:毕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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